5月18日,中科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和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在苏州纳米所共同召开了研究所二期基建工程项目验收会,在档案专业组、建筑与安装专业组、财务专业组、管理使用专业组四个组分项验收的基础上,对研究所二期基建工程项目进行了综合验收。
会议一致认为苏州纳米所二期基建工程项目已按国家和地方批复要求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实现了建设目标,满足了功能使用要求,同意通过验收。这也是中科院“十二五”建设项目中第一个验收的项目。
苏州纳米所二期工程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工程验收,建成总建筑面积102022平方米,建设研究中心大楼、专业实验楼、中试车间(纳米技术工程化研究平台为中国科学院“十二五”基建项目)和科研辅助用房四个单体建筑,完成总投资4.59亿元。
验收会上,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杨知评对中科院给予苏州工业园区的支持表示感谢,对苏州纳米所二期工程给予了积极评价。他指出,苏州纳米所二期项目的建成,对推动地方产业战略布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吸引高端人才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开创了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局面,引领了地方科技创新。
中科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局长吴建国首先感谢苏州工业园区对中科院的支持,同时对二期项目建设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苏州纳米所二期项目的建成开创了院地协同创新的新局面,为苏州纳米所的厚积薄发提供了保障。
苏州纳米所所长杨辉对院地双方给予苏州纳米所二期项目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表示苏州纳米所将不负众望,在科技创新和推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中做出贡献。
验收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