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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米所召开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学习传达会
2014-08-20| 文章来源:综合办公室 曾光强| 【

  820日上午,苏州纳米所召开会议,传达中科院党组2014年夏季扩大会议和818日全院领导干部和科研骨干视频大会精神,专题学习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简称《“率先行动”计划》)。各部门负责人、两委委员、课题组长、支部书记、副研及以上科研支撑人员、行政主管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刘佩华主持。 

  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率先行动”计划》,是中科院党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率先”要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出的重大决策,既是重大科技任务,也是重大政治任务。会上,刘佩华书记传达了白春礼院长在818日全院领导干部和科研骨干视频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杨辉所长就《“率先行动”计划》作了专题报告,详细解读了中科院实施“率先行动”计划,加快改革创新发展的国际国内背景、重要意义,计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战略步骤和研究所分类改革等相关内容。 

  《“率先行动”计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按照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大科学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等四种类型,对现有科研机构进行分类改革,并在调整优化科研布局、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智库建设新体制、全面扩大开放合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发展举措,是指导中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创新的行动纲领。杨辉要求全所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率先行动”计划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改革创新的主动性和紧迫感,认真思考研究所定位,积极谋划未来发展,进一步提升研究所核心竞争力和服务区域纳米产业发展的能力,主动参与融入到“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中去。

杨辉所长作“率先行动”计划专题报告

刘佩华书记传达白春礼院长讲话精神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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