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发布时间:2017-01-19 作者:

  一、转入党组织关系 

  研究所聘用的职工,录取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中的党员,凡人事关系在研究所的,其党组织关系原则上应转入其工作部门所在的党支部;本人人事关系不在研究所的,其党组织关系应转入人事关系所在的党组织。 

  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需持苏州市委组织部直属党委组织部门(苏州市内转入)或可以直接在全国范围内相互转移和接受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苏州市外转入)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委办公室办理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党委(苏州市内转入)或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外转入),去处为中科院苏州纳米所。 

  二、转出党组织关系 

  职工、研究生、博士后因辞职或毕业离所时,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出。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时应告知需要开具的介绍信抬头和去处(咨询去往单位党组织)。 

  1.转往苏州市内单位 

  持党委办公室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层转至所去党组织 

  2.转往苏州市外单位 

  持党委办公室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苏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处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层转至所去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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